广州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必须保证“动足”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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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必须保证“动足”一小时

发布时间:2007-10-19 信息类别:教育资讯 | 教育资讯一


10月17日下午,在老师的带领下,金湾区鱼林小学的同学正在进行课外活动。实习生刘媚 记者冯宙锋摄

 

    在10月17日召开的贯彻“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现场会上,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于近期下发了《加强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每周的体育课时和每天的课外活动时间,并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全市中小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每天一次大课间活动

    规定明确了不同年级每周体育课时的数量:小学1、2年级每周4节,小学3至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初中各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各年级每周2节体育课并实施选项教学和健康教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体育与健康)课时间。同时,要求学校每天要安排一次30分钟的全校性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周要组织学生参加2-3次课外体育活动。

    学校要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和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

    师生需共同参加体育活动

    针对一些学校乱占课外活动时间,个别教师对体育活动不支持的现象,教育局要求教师参与到学生的体育活动中来。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个学校在每个学期开学的第一周报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安排表》,汇报对于学生每周体育课时、大课间课外活动以及早操的安排。

    金湾区金海岸中学在介绍自己成功开展体育课外活动的经验时谈道:“除了要求学生在每天第八节课进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我们还要求全体教师在课间操时间也出来做操活动,既是教师自己的精神调节,更重要的是在学生中树起了榜样作用。”

    中小学每年一次运动会

    在昨天的现场会上,珠海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黄国强透露,“从珠海市近年来的中小学生体检结果上看,学生的耐力、体能、速度等都有所下降,近视眼和肥胖率有所增加。”黄科长认为,这些体能指标的下降和学校对体育运动不重视、学生对体育运动缺乏兴趣有直接的关系。

    据此,规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推进《国家体质标准》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开展小型多样、形式新颖、简便易行、讲究实效的体育竞赛,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中小学校每年必须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并开展冬季三项运动(长跑、跳绳、踢毽子),从学校实际出发,每年中小学要建立1-2支有传统项目的运动队,坚持常年训练,为上级和国家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另据了解,珠海市将在近期举行全市范围的中学生篮球和排球比赛,并对成绩优秀的学校进行奖励。

 

 
信息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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