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委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第一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具有正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
学校现有学生18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亿元;2万6千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拥有藏书130余万册、中外期刊3000余种,以及丰富的数据库资源,为学生提供了优良的学习环境。学校泰达校区坐落在最具活力、经济增长最快、就业机会最多、拥有世界500强中许多企业的天津滨海新区,摩托罗拉公司、雀巢公司、三星集团、顶新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近在咫尺,使学生科研、实践、求职和就业更加便捷。
学校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39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0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4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63个。拥有教育部食品生物技术工程中心,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6个,研究所和研发中心26个。其中,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工程2个学科可授予硕士学位,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学科。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富有教学经验和科研开发能力的专家教授。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69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员500名,其中包括双聘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天津市特聘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海河学者”特聘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学校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重点,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强化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了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学生可以根据兴趣选择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调整专业;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可以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随着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全国30个省市的招生中,一志愿率均为100%;我校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天津市市属高校中始终处于前列。雄厚的师资力量、强大的科研开发实力、先进的实验设备、完善的学习生活设施、优雅的校园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素质学子选择天津科大。
二、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原称工业艺术工程系,经过多年发展和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专业设置合理、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高等艺术设计教育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艺术设计人才。
学院的学科设置日趋完善。现有设计艺术学、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四个专业,下设产品设计、玩具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八个本科专业方向。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学科。
学院以立足天津、面向全国、瞄准世界先进设计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综合大学的资源优势,以“艺工结合,以艺为主”为办学思路,以教学为中心,形成“厚基础、宽专业”,把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相结合,把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强调形象思维训练和创新意识训练的教学体系,逐渐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在专业教学上,注重基础教学和理论教学,培养学生融会贯通的综合素质,强调学生的个人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在设计实践中的展示。
学院还成立了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作为学院发展的窗口,下设各专业工作室,加强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提高办学水平,加强横向联合,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以合作促发展。学院聘请了德国斯图加特艺术学院的雷曼教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柳冠中教授、天津美学协会会长彭修银教授等多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作为客座教授。通过多次学术交流活动,构建创新平台,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
学院现有硕士及本科在校生1600余人,教师86人,其中正教授6名,副教授13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名,硕士学位的教师11名。师资结构合理,教学质量良好,并实行以老带新的导师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外出攻读学位以及进修培训,旨在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艺术创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学。
学院设置有工业设计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服装实验室、摄影实验室、暗室、喷绘实验室、雕塑实验室、微机实验室、动画编辑室等,拥有大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办学条件在国内同等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争创品牌的办学意识、完善的教学体制、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将会促使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培养更多优秀的创新型、实践型设计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07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美术)专业学生360名。
各专业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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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
计划 |
层次 |
学制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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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
工业设计(玩具设计) |
60 人
40 人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
8000元/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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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0 人
40 人
60 人
60人 |
本科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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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 |
20 人 |
本科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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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40 人 |
本科 |
四年 |
四、办学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3大街29号 邮编:300457
五、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报名时间及办法: (天津考点网上报名、其他考点现场报名)
(1)天津考点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今年我校天津考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2007年1月25日至3月1日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网站(网址:www.tust.edu.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将作为录取时的依据。提交确认后会自动产生网上报名号,持网上报名号及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确认。
②现场报名: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报名。
(2)外地考点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带有艺术类考生号的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4、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六、2007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 (见时间安排表)
七、专业考试科目、时间、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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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试时间 |
满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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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
上午8:30-11:00 150分钟 |
200分 |
素描(写生)
速写(默写)
色彩(默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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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 |
上午11:00-11:30 30分钟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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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
下午2:00-5:00 180分钟 |
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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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500分 |
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考点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2、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画具及用品考生自备。
成绩查询方式:
1、2007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艺术类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八、文化考试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九、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07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3、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专业成绩总分折合为满分750分(专业成绩×1.5),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40名以内(含第40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5、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十、学生入学后的待遇与复查
学生入学后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e-mail:zsjy@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
2006年12月